2007年7月15日

忘了寫,羅生門的某佛教大學事件

學生因為分數好像什麼東西都可以作的出來的感覺。

男的巴結老師,請老師去某場所吃香喝辣;女的就所倖當起媒介,更尤甚者自己都下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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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老師好像也不見得是好貨,用分數威脅學生作些事情等等也是履見不鮮。

至於誰是誰非,除了當事人之外,我想就是在現場的針孔照相機最清楚了吧!

至於會不會發生以下的事情呢?我也不知道


『本報訊』

日前有關某大學教授性侵學生事件,竟然在「台灣針孔偷拍第22集」中顯露確切證據,根據觀眾舉出,他日前在網路上購買了「台灣針孔偷拍第22集」這一片色情光碟。

在內容中赫然發現裡面的主角竟然是前陣子某大學教授性侵學生案中的兩名當事人。

光碟內容確切的當成了本案的重要證詞的參考,本案由檢察官發起重新調查兩名當事者的證詞的正確性,以還社會大眾一個清白。

本報特別還採訪到了作本光碟的SXD公司,SXD負責人指出他們的片子可以有如此的貢獻他們非常的高興,他們會盡全力的製作更多更清晰更好品質的片子,以報答每位支持他們的社會大眾。


大家不知道還記不記得大概半年前,也是某宗教贊助學校發生的醜聞案,現在好像也是無疾而終。

在那個時候,小弟剛好去參加喜宴,一個就讀博士班的朋友阿山告訴我。


當時他們學校的教授,不要說女學生了,連男學生要跟教授請教問題的時候,教授都要說

等等,我們到辦公室外面再聊

如此的安全觀念,我想到學期末了,又漸漸的被淡忘了吧。


這次教授的說法是說因為女學生心情鬱悶,所以帶學生去放鬆一下。

這應該是個錯誤作法的示範吧!


正確的作法1:

教授把學生帶到辦公室外面,跟他(她)說

同學心情不好要多念念經,老師教你,聽完心情就會好了。

正確作法2:

確切跟學校報告說因為學生心情不好,所以要帶他出去散心,地點跟行程都在計劃書裡面直接呈報教務處跟到達單位。

每個小時教授跟該地點主管回報所做事情跟是否有到達該地點,兩方資料看是否有吻合

並且要全程錄影,就算是過夜也要提供有兩人清晰影像並且帶有日期時間的錄影帶供學校存檔。


以後要是學生不小心要告老師的時候,學校方面才能夠提出足夠證據證明教師的清白,不但不用拿校譽開玩笑,也可以清楚的把責任給完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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