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講的並不是信用卡,而是大肉包公司的紅利分配,今天聽到有這樣的好康,其實.....
跟我完全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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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宅本身只是一個契約的丙方而非乙方,講的難聽一點,我就是一個受雇於別家公司,然後在大肉包公司工作的工人,你們甲方發再多的紅利跟我都沒有關係。
(再嚴格說起來,就不過是社會中跟公司中的最低層而已。)
現在回想,還真的是一失足成千古錯啊!現在的我,就算有多行,也不會是公司的人才。
要是能回到過去,我還真想挑工科來念,至少,錢多了一點。
要是能回到過去,我還真想寫程式爆肝多一點,至少,錢多了一點。
要是能回到過去,我還真想跑遠一點去工作,至少,錢多了一點。
算了,就是因為人生不能重來,所以人生的經驗才更是珍貴,不就是這樣嗎?
重要的是未來,不是過去.....因為過去已經不能重來了。
要不然我還真想大喊
哈利路亞,CH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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